解析文法
形容詞修飾名詞或代名詞,通常用來描述或修飾人事物,如大小、形狀、個性等屬性。此外,現在分詞、過去分詞、分詞片語、形容詞子句或複合形容詞等亦被視為形容詞。一般而言,形容詞有兩種用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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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容詞的用法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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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定用法 |
前位修飾 |
形容詞置於所修飾的名詞或代名詞前面或後面,直接修飾並限定此名詞或代名詞之範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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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位修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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敘述用法 |
形容詞置於連綴動詞(如 be 動詞、seem、look 等) 後面作主詞補語,或受詞後面作受詞補語,間接修飾並說明該名詞或代名詞之性質、狀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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